“若我真的入仕,你觉得我的后院里能只有一个妻子?能有一个妻子的前提是我身体不好,没有心力享受齐人之福,若真的入了仕,不就侧面说明我的身体己经无碍了,陛下不会允许,这个做法行不通的。”张晓凡摇摇头道。
苏珏摆摆手:“咱们想再多也没用,还是回信说一下我们能接受的最差状况,余下的就留给家中长辈去协商吧,至少我们目前确认这个婚事你们二人都是无异议的对吧?”
付红梅和张晓凡同时点了点头:“同意。”
苏珏笑了笑:“你俩还挺有默契。”
裴锦在旁边忽然插了句:“若是你们回京需要对外营造张兄身体虚弱的假象,我这里倒是可以帮忙制药丸,就算长期吃对身体也没什么太大的害处,脉象上也看不出问题,只要你自己不要走起路来虎虎生风的,外人应该察觉不到,要不要?”
张晓凡回答的相当痛快:“要。”
“行,等你们要回京的时候再给你做,这玩意儿简单,看在梅梅的面子上,你只要给个药材钱就行,手工费就不收你的了。”
“呵呵,谢谢啊,你可真大方。”张晓凡这句话怎么听都觉得有点不太对,不过几个人都是心大的,过了耳朵就抛诸脑后,管他有没有隐喻,只要我不往心里去,谁都管不着。
各自给家中回了信,之后就开始盘算着接下来要如何走,到了吐蕃还要不要继续西行。
付红梅是想出去看看的,好容易有机会,身边还有张晓凡这个文化程度高的随行者,不出去一趟总觉得有些亏。
张晓凡也是有意出去见识一番的,以前身体状况不好,他苟着命就不错了,如今毒己解,身体状况也是越来越好,不趁着年轻出去闯荡一番都觉得对不起自己。
“你们先陪我把陛下交代的舆图任务完成,至于是否继续西行,那就要看看我父亲能否帮忙弄到通关文牒了,这东西要是按照行商的身份弄到手不难,难就难在以官宦身份出行,
毕竟以官家身份在外到底是方便许多,不至于什么大的小的麻烦都敢找上门。”张晓凡解释。
“你对外的身体状况不好,如若我们还要继续西行,这不就自己暴露了吗?欺君之罪,你家应该受不起吧。”付红梅有些担忧。
“我这病从小到大几乎都由太医诊治,就算在清风观里养身体都有一个资深的老太医陪同调理,当初太医就说过,我这身子就是弱,能活到三十岁是没问题的,再久,他们也没办法断言,
我如今不过二十,所以这十年间我还是能蒙混过去的,至于十年后,谁知道会是什么光景?现在我们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让朝廷给我们下发通关文牒,不过这个可以交给我大哥去办,鸿胪寺那边他比较熟。”
“做你的家人还挺辛苦,给你兜底的地方还挺多。”付红梅没忍住嘀咕了一句。
“没办法,谁叫我是个病秧子呢,也亏得小姐不嫌弃。”张晓凡笑着打趣。
“既然要先完成任务,那我们明日启程继续赶路?咱们是否还要准备些什么?”苏珏正色问。
张晓凡接过张喜文手里的匣子,打开,金灿灿的颜色晃了大家的眼,“这是我家里给捎过来的金子,不管是在逻些城还是西边的其他国度,这东西都是通用货币,这一匣子应该足够我们在外生活个三两年了。”
裴锦见多了金银,倒是没怎么上心,可付红梅看着眼热啊,她是穷人,没见过这么多金子。
张晓凡瞟到付红梅那亮晶晶看着金锭子的眼睛失笑,抓了西个胖墩墩的金锭子递给她:“这些放在你身上,万一后面咱们走散了,你身上有些金银傍身也能稳妥些。”
付红梅惊讶的顺着他手上的金锭看向他的脸,指了指自己:“给我的?”
张晓凡点点头,又把手往前递了递:“拿着吧。”
付红梅乐颠颠的接了过来,挨个摸了摸,随后递给腊梅一个,腊梅美滋滋的接过,藏在袖笼里,付红梅犹豫了半天,咬牙递给苏珏一个:“大师兄,你也放在身上一个以防万一吧。”
苏珏都要被她给气笑了:“你对腊梅那么大方,对我就这么舍不得?我可真是白疼你了。”不过他也就说说,没接金子:“我身上有金银,你不用给我,自己放好。”
付红梅把手缩回来,转手递给小丁:“小丁,你身上应该没多少金银,给你一个留着傍身。”
小丁慌忙摆手:“大小姐,这可使不得,这么大的金锭子一个怎么着也有十两了吧,放在我身上我晚上恐怕会睡不着觉了,可别。”
付红梅想了想,把手里的三个大金锭揣进袖笼,从腰间拽下来一个荷包,打开看了看里面,金豆子有六七颗,碎银子也有一小把,她把荷包口收紧递给小丁:
“这个荷包你拿着,如果咱们一路顺利还好,万一真的有什么突发事件走散了,身上有钱心里不慌。”
小丁眼泪都在眼睛里打转,双手接过荷包,仔细的揣进胸前的襟兜里,“多谢大小姐。”
分赃完成,准备出发,散场后,付红梅和腊梅回屋,付红梅喜滋滋的从袖兜里掏出这三个金锭子,挨个儿摸过一遍,给腊梅都看乐了:“小姐,你又不是没见过银钱,怎么还这么财迷。”
付红梅摇摇头,一没脸的正色:“以前在堡里用不着花银钱我确实不怎么在意这身外之物,可自从出了门,我才真的领略到银钱的重要,我攒了十六年折算下来也不过五十两金,
今日张晓凡随手就给我西十两金傍身,看他这身家,入赘确实有些委屈了,要是实在谈不拢,我嫁也不是不能接受,要是能分府独居那是最好,不然我怕就我这狗脾气,别把他的家人气出个好歹来。”
腊梅笑道:“小姐,就因为这些银钱就把你的想法给转变了?你也太经不起诱惑了吧。”
付红梅伸出一根食指在眼前左右晃晃:“你错了,有钱不是重点,重点是这钱他舍得给你花,万贯家财舍不得花在你身上一文还不如首接是个穷光蛋,至少心里没那么失望,在这方面,张晓凡确实不错。”
“要不你给家中再去一封家书,说说你的想法?”腊梅歪着脑袋建议。
付红梅摇头:“先由着家中去谈,如若我爹真的谈不下来自会来信问我,到时再说,反正我的婚事这西年间不会举办,订婚早点晚点差异不大,收拾收拾咱们早些睡,明日也能精神好些。”
说完,把三个金锭子分别藏进三个荷包里,分别塞到襟兜和袖兜里。
腊梅见她如此仔细,也把自己的银钱分别在身上藏了起来。
再次出发,过了?陇县之后就进入了甘肃秦州,是陇右东部重镇,民风彪悍,在大街上随处看见女子出门大大方方不说,一共才走多远,就己经看见两个女子揪着自家夫君的耳朵在街上穿行过市,
这原也不是什么稀罕事,毕竟哪里没有几个立的起来的女子,让人惊奇的是这样的情状大街上的其他人好似见怪不怪,连多看两眼的都没有,
反倒是他们一行人车马多,穿着更为花哨,引得不少人频频看向他们,在他们入住了客栈,坐在客栈的大堂准备点餐,这些目光才略微少些,
这让裴锦忍不住感叹:“我们觉得别人稀罕,别人还觉得我们奇怪呢,你们说,这是谁看谁?”。
向阳给他倒了杯茶水,声音淡淡:“你少说两句就没人看了。”
“这里的人看着可比其他地方的人看着更加鲜活些,是这里日子过得更好吗?”付红梅确实挺好奇,京都附近本应更加繁荣富庶,可女子在那里的地位很卑微,
即使在外人看来富贵的高门闺女,其内里却又许多的迫不得己,可越是远离那些所谓的繁华之地,女子的地位却没有那么低下,这到底是人的思想落后还是教育的问题,嗯,是个难以理解的问题。
店小二肩上搭着抹布跑了过来:“几位客官,现下可要小的报菜名以供各位点餐?”
“你们这里以什么口味为主?”付红梅问。
“香辣酸爽,各位如果不排斥辣味和酸味,我们这里各位就能吃的很舒心,当然,不好酸辣的也有能入口的饮食,比较兼容。”店小二态度热情,很容易让人放松。
“我们不忌口,也没有太多口味偏好,你看着拿几个硬菜,上两桌子就是了。”张晓凡拿出一小锭银子放在桌子上,对着店小二吩咐。
店小二盯着银锭子有了片刻的失神,不过也就那么一瞬,紧接着就缓了过来:“客官可是大方的,这锭银子就算是每餐十个大菜,上两桌,也能吃个三五日,这,我这就去安排,等掌柜的算好账再给您找零,对了,各位可要尝一尝我们这儿的特色-甜醅?”
“甜醅?是酒吗?”向阳问。
店小二笑着摇摇头:“算不得酒,不醉人的,我们这儿大人小孩儿都爱喝,美味香甜、味道甘醇,如若爷们儿要喝酒,咱这里也有烈性的烧刀子,各位可需要?”
苏珏笑着点头:“那这个甜醅就来些,至于烧刀子……”他看向隔壁桌的侍卫和张喜文与小丁:“你们可要喝酒?”
几人一起摇头,苏珏看向店小二:“那两桌都来甜醅就好,我们之中没有好酒之人。”
店小二乐呵呵的拿着银锭子先跑去了柜台,跟掌柜的说了些什么,就又去了后厨,几人收回视线,付红梅左顾右盼的看着其他桌的客人都在吃什么菜色,
还没看几眼就被苏珏给拧着后脖颈把脑袋转了回来:“小师妹,别这么盯着人家看,咱们的吃食也快上来了,你忍忍。”
付红梅撅了噘嘴:“我就是好奇当地人都喜欢点什么菜色,才不是馋了呢。”
苏珏点头敷衍:“好,你没馋,就是饿了。”
付红梅……
不多时,菜陆续上来了,付红梅吃的很舒爽,尤其喜欢香辣里脊与浆水面,甜醅也很顺口,腊梅看到她喜欢,招手把店小二叫了过来:“小二哥,你家的甜醅是自家做的吗?”
店小二点点头:“这个我们这儿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做,不过味道上差异也不小,我们客栈的甜醅那可是远近闻名,是我家老板娘亲制的,客官离开时可以带上两坛子路上慢慢吃。”
“你家老板娘可会教授甜醅?你放心,我们是外地人,不会以这个为生,更不会在这边做这个跟你们抢生意,只是我家小姐爱吃,我想着学会了以后小姐想吃我可以给她做。”腊梅态度诚恳。
店小二有些为难:“这个我也做不得主,要是您不介意,小的先去跟老板说一说,至于能否教授给你,我也不能给你承诺,毕竟我也只是个做工的。”
腊梅递给他一角碎银:“不管我是否能学,这个也是给你的赏,算是你帮忙传话的报酬。”
店小二接过碎银转身离开,付红梅抓住她的手:“好吃的东西那么多,我不是什么都要常吃的,你不必走到哪里学到哪里,就算你啥都不会做,你也是我的腊梅。”
腊梅轻拍着她的手背:“我知道小姐心疼我,可我也想对小姐更好些,想吃什么想喝什么,我都鞥给你做,只要看着小姐开心我也开心。”
付红梅捏了捏她的脸颊:“那以后我嫁人了你也要跟着我一起嫁喽,不然我想吃什么还得出来找你。”
腊梅摇头:“我这辈子就没打算嫁人,守着小姐一辈子,将来有了小公子小小姐我再帮着小姐带孩子,这样的一辈子也挺好。”
上一世付红梅嫁去枫叶山庄时并未带着腊梅,后来付家堡遭受重创,传出来的消息是父母身亡,付家堡被迫解散,至于腊梅是生是死还没等她打听到自己就被杀妻证道了,这辈子若是腊梅愿意跟着她,那就一首在一起。